Monday, July 12, 2010

Fair use (合理使用)

我們經常困惑於版權中的"合理使用"定義", 今天在北京商報一篇<著作權案中“合理使用”如何合法>中, 海澱法院民五庭法官助理吳園妹通過分析審理案件,對“合理使用”的四大特性: 合目的性, 合比例性, 合法律性, 及合條件性, 進行了詳細的剖析。

No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