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June 10, 2010

《版權條例》修訂

今天本港各大報章報導了,於2007年已通過的《版權條例》修訂,將於下月十六日正式生效,日後任何人在指定期限內,將印刷品複製及分發一定數目,便會觸犯條例,最高可被罰判監四年,及就每份複製品罰款五萬元。

此版權條例對我們非常重要, 要多加留意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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